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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威夷果放入嘴裡香香酥酥,果仁輕柔的甜,若加些細鹽,可說是完美的搭配,嚼起來猶如奶油般嫩滑濃郁,在口中緩緩散開,回味無窮。這樣的滋味可是為夏威夷果贏得了「千果之王」的美譽!
 
但是,最初的夏威夷果會被發現可是一個意外哩!
 
最初,夏威夷果被澳洲的原住民稱作「啃得啃得」(kindal kindal),因為果子的外殼非常硬,只被用來製作裝飾品或進行易貨貿易。而且,當地原住民誤以為它的果仁有毒,所以早期沒有人敢食用,直到1850年時,歐洲人到了澳洲後,這種土產的果實才有了正式的名字,它的經濟價值才被發現。
 
1850年代的澳洲,對那些剛移民到新大陸的歐洲人來說,似乎還有著一層未曾揭開的神秘面紗。在那個時期,一位植物學家佛地南和澳洲植物園的行政人員沃爾塔,在昆士蘭的熱帶叢林中發現了一株株他們從未見過,擁有油亮綠葉的高大喬木,大樹底下灑落了一地的果實,以及小朵、帶有長鬚、氣味芬芳的花。
 
於是佛地南好奇的撿了一口袋的果實和一些花葉,並開始研究歸類,將它取名為「馬卡達姆果」,來紀念他的一位好朋友,同時也是一位優秀科學家約翰馬卡達姆。這就是我們現在所知的「夏威夷果」。
 
在發現夏威夷果後,原本是植物園的管理員沃爾塔要嘗試人工栽種,但沃爾塔認為這種堅果的外殼實在太硬,或許應先敲開硬殼種子才能發芽,於是費了好大的功夫把果殼敲開,沒料到,他的助理就搶著把圓潤白淨的果仁放進嘴裡吃了起來!這可不得了,因為原住民告訴沃爾塔果仁是有毒的!
 
觀察了助理三天,確定沒有任何中毒症狀後,沃爾塔鼓起勇氣吃了一顆,這一口下去可不得了,一種他從來沒有想像的美味就在他口中被發掘了!他開始大力推廣種植夏威夷果作為食用。
 
如今,澳洲原產的植物裡,夏威夷果成了唯一被發展成為經濟作物的農產品。而沃爾塔種的的老樹依然佇立在布里斯本河畔,一百四十五歲的老樹依然忠實的年年開花結果,沃爾塔和助理發現的美味可是成了我們現在流傳的美味喔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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